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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通告(第9号)

发布时间:2020-02-22

 

校属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

根据《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在全市实行“双测温两报告”制度的通告(第1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发热患者管理,巩固我校疫情排查工作成果,消除疫情传播风险,在我校已实行的“双报告”基础上,进一步实行“双测温两报告”制度,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我校社区居民、校内师生员工每日两次(上午、下午各一次)测量体温,发现体温超过37.3℃或“四类人员”(确诊、疑似、一般发热、密切接触)情况,必须立即如实分别向所在社区(分校内社区和校外社区)和二级单位报告,各二级单位校内社区必须立即上报学校防控指挥部校内社区除立即上报学校防控指挥部外还须立即按流程上报所属街道和区防控指挥部,并按照街道和区指挥部等属地防疫部门的要求,严格落实好相关工作。校外社区按属地管理流程报送。

二、我校因履行与防疫和防疫保障相关职能必须外出和工作的人员,每日在单位或工作岗位进行两次(上午、下午各一次)体温测量,体温超过37.3℃的必须立即如实分别向所在社区和二级单位报告,各二级单位和校内社区必须立即上报学校防控指挥部,校外社区按属地管理流程报送;每日进出校门的人员由余区管委会和保卫处负责进行体温测量,体温超过37.3℃的必须立即如实上报学校防控指挥部。

三、各二级单位要认真落实“双测温两报告”制度,做好宣传工作,公布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微信以及APP等报告途径。严禁各二级单位、社区或个人瞒报、漏报、迟报。违反本通告的,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取消时间另行通知。

 

 

武汉理工大学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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