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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通告(第8号)

发布时间:2020-02-17

校属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精神和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具体部署,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纪委监察处和指挥部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二、强化党员工作责任。各单位在职党员必须就近参与社区(村组)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服从社区(村组)工作安排和调度,自觉接受社区(村组)党组织的管理、监督和考核。

三、强化校园封闭管理。保卫处和余区管委会加强校园全封闭管理,除就医以及防疫情、保运行等岗位人员以外,其他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出校园。出入人员请持指挥部或所在单位或社区证明通行。

四、强化重点人员管理。所有疑似、确诊(含临床诊断)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和不能明确排除新冠肺炎的发热病人,请按照校医院指导和社区安排,到政府指定的医疗服务点接受相应的医疗救治。各社区对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所在楼栋实行封控管理,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家庭成员一律不得出门。

五、强化师生生活保障。后勤保障部门落实好师生员工生活保障供应,社区和党员志愿者做好社区居民民生保障服务工作,为困难居民提供帮扶工作。

六、强化防控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和社会合作处统筹防控物质调拨使用,负责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防控物资保障。

 

 

武汉理工大学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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