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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吸引和造就一批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拔尖人才。
一、拟招聘高层次拔尖人才类别
1、院士或大师级专家学者:具有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称号,或国内外知名的大师级专家学者;
2、“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含引进申报并获批准和曾经受聘过的长江学者);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5、国家重大科技计划的首席科学家;
6、海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的知名学者(含退休);
7、“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8、“楚天学者”特聘教授(含引进申报并获批准和曾经受聘过的楚天学者)和其它省(市)著名的人才计划入选者;
9、符合上岗条件的首席教授、学科责任教授。
二、招聘学科
1、拟招聘的学科领域:材料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矿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药学、力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哲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教育学、外国语言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等一级学科。
2、“楚天学者”特聘教授招聘学科:材料学、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轮机工程、结构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加工工程、机械制造及自动化、通信与信息系统、技术经济及管理等获得设岗权的学科。
三、引进方式
全职或采取“柔性引进”的方式来校工作,工作时间可采取全时制(每年9个月以上)、半时制(每年6个月以上)、分时制(每年2-3个月以上)等。
四、支持方式
(一)全职来校工作的高层人才
除享受正常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以外,学校还提供住房或安家费、科研经费,配备专门实验室和科研助手,安排配偶或子女工作,同时在重大科研项目申报、创新团队组建、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有关待遇如下:
1. 院士或大师级专家学者
提供科研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500万元(人民币),人文社科类100万元;提供安家费50万元(一次性投入,下同)或18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提供每年18.8万元的院士津贴。
2、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
(1)特聘教授:提供科研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200万元,人文社科类50万元;提供安家费40万元和120平方米左右的周转住房(限使用2年,下同);在教育部规定的聘期内提供每年10万元的特聘教授津贴,另提供每年6.8万津贴。
(2)讲座教授:按实际在校工作时间,提供津贴每月人民币1.5万元;无偿提供公寓式生活住房。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重大科技计划的首席科学家
提供科研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200万元;提供安家费40万元和120平方米左右的周转住房;聘期内每年提供10万元津贴。
4、其他高层次拔尖人才
(1)“楚天学者”特聘教授:提供科研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150万元,人文社科类40万元;提供安家费30万元和120平方米左右的周转住房;聘期内每年提供10万元津贴。
(2)首席教授:提供科研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100万元,人文社科类30万元;提供安家费25万元和120平方米左右的周转住房;聘期内每年提供6.8万元津贴。
(3)未聘用以上职务的其他拔尖人才:提供科研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3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提供安家费15万元和120平方米左右的周转住房;聘期内每年提供4.8万元津贴。
(二)柔性引进的高层人才
1、共享院士:每年提供12万的院士津贴;无偿提供公寓式生活住房;聘用单位为受聘院士组建创新团队,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和工作条件;报销往返我校的差旅费。
2、海外知名学者(含退休):根据在校工作的时间,每月提供1万元津贴;报销来回的国际国内差旅费;无偿提供公寓式生活住房;聘用单位为受聘人选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和工作条件。
3、其他柔性引进的高层人才:根据在校工作的时间,每月按相应职务的标准提供5000—8000元津贴;报销来回的国际国内差旅费;无偿提供公寓式生活住房;聘用单位为受聘人选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和工作条件。
五、应聘程序
1、申请人提交有关材料,填写有关表格。申请人提供有关简历材料,其中申请“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讲授)填写最新版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表》(下载地址:http://www.cksp.edu.cn/index1.htm)
,申请“楚天学者”特聘教授填写《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申请学校首席教授、学科责任教授填写《武汉理工大学首席(学科责任)教授候选人推荐表》一份,并提供附件材料一份
。附件材料包括:
①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②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③推荐表中列举的 SCI 、 EI 、 SSCI 、 CSSCI
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④本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⑤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学校按照规定条件进行评审,确定“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推荐人选,报教育部评审;确定“楚天学者”特聘教授推荐人选,报湖北省教育厅评审;其他高层次拔尖人才由学校审定。
3、评审通过后,受聘人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上岗工作。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狮路122号武汉理工大学人事处 430070
联系电话:027-87651525 fax:027-87651461
联 系 人:唐昌飞、张志坚
E-mail: rcb@mail.whut.edu.cn
附件:楚天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
武汉理工大学首席(学科责任)教授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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